一、各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必须保证所有出入口至少配备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值守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二、组织好社区(村)居民全员参与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漏一人。所有进入小区(村民小组)人员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非绿码” 人员不得进入。非本小区(村民小组)人员严控出入,非本小区(村民小组)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进入小区(村民小组)车辆必须逐车核查登记、消毒,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验码,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严控,非必要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加强消毒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
五、禁止人员聚集类活动,暂时关闭小区(村民小组)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由社区(村)组织巡逻队伍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检,确保人员不扎堆。
六、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无事不出门,亲友少聚会,严格禁止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 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七、优化管理网格,在社区、小区、村民小组、单元门口等显要位置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社区(村)24小时值班电话等信息,确保沟通联络顺畅。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村)宣传栏、悬挂标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良好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九、广大市民应加强居家隔离,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得出小区,出门必须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十、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小区(村民小组)疫情防控工作由属地社区(村)负责,市、区(县)直各单位要向所联系的社区(村)、小区派驻干部指导参与疫情防控,轮流值班值守。各级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疫情问题的,严肃追责。
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