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2个月中孟晚舟经历了什么

2021-08-19 10:24:02 作者: 过去32个月

2019年3月1日,孟晚舟向加拿大卑诗省高级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指控加拿大边境事务局官员在孟晚舟被捕前,以常规边境检查作幌子,对其进行非法搜身、拘禁、询问,以及搜查证据。

2019年3月6日,孟晚舟在卑诗省省高等法院出庭。这是孟案件进入引渡司法程序后,孟晚舟首次出庭。此次持续不足20分钟的聆讯主要为程序性内容。

2019年6月24日,孟晚舟四位主要律师签署一项声明,要求加拿大终止由政治原因发起的引渡。

2019年8月20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同意公布包括孟晚舟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遭扣留时的监控视频片段以及数百页相关法庭文件等孟案部分文件。

2019年9月23日,孟晚舟引渡案再次开庭审理,引渡案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2019年10月3日,孟晚舟案件的新一轮庭审在加拿大温哥华的卑诗省高等法院结束。此轮开庭进行的是孟晚舟引渡案的相关信息披露聆讯,持续了7天。

2019年11月20日,孟晚舟的律师提交法院申请,要求加拿大政府立即停止引渡孟晚舟的企图。

2019年12月2日,为了纪念被捕一周年,孟晚舟在华为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

2019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官下令要求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联邦司法部公布更多关于孟晚舟被捕过程的文件。

2020年1月20日-23日,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阶段聆讯在卑诗省省高等法院展开,控辩双方进入实质性的法庭交锋(即双重裁决审理)。孟晚舟全程出庭。此轮聆讯重点是辩论美方针对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法官未当庭作出裁定。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院宣布双重裁决结果:孟晚舟引渡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2020年7月24日,孟晚舟律师向加拿大法院申请中止引渡程序,指责特朗普及其政府对引渡案进行政治干预。

2020年7月27日,加拿大联邦法院举行聆讯,讨论检方应否向孟方律师完整披露孟遭拘押时的有关文件。

2020年8月17日至21日,卑诗省高院就涉孟案信息披露问题举行庭审。孟晚舟律师要求披露与她被捕有关的机密文件;加拿大拒绝公布与美国就华为高管被捕一事进行交流的电子邮件。

2020年8月2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以国家安全为由做出裁定,否决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关于发布更多与她的逮捕和审讯有关的机密文件的请求。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卑诗省高院法院召开听证会继续就程序滥用及证据部分进行辩论。孟晚舟律师团表示,美国在孟晚舟案件上严重误导加方,美国当局“隐瞒了”PPT陈述的信息,加拿大当局存在程序滥用的行为。

2020年10月8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Heather Holmes拒绝了孟晚舟要求查阅一些机密文件的请求。

2020年10月29日,卑诗省高院主审法官裁定支持孟晚舟一方关于举证问题的部分诉求。

2020年10月下旬、11月中下旬及12月上中旬,卑诗省高院展开多轮聆讯,由控辩双方围绕加执法部门在拘押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问题,先后对来自加边境服务局、皇家骑警的11名证人展开交叉质询。这也首度让外界得悉加执法部门拘押孟晚舟时的一些具体过程。

2020年12月中旬,辩方向法庭提出关于程序滥用问题的第四条分支线,认为该引渡案违反习惯国际法,引渡程序应予中止。辩方主要理由是,习惯国际法不允许一国政府将“非该国公民不在其法律管辖区内对其他非该国公民所做的与该国无实质联系的行为”定义为刑事犯罪。美方对孟的诉讼违反了习惯国际法,针对她的引渡程序构成了对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滥用。

2021年1月12-14日,孟晚舟申请变更保释条件,担心存在病毒传播隐患,保安公司总裁梅纳德接受交叉盘问,孟晚舟曾多次受到死亡威胁。1月30日,孟晚舟申请变更保释条件被拒。

2021年3月2-5日,孟晚舟案再次开庭,对“程序滥用”申诉展开第一分支辩论。

2021年3月13-3月26日,加法院拒收孟晚舟方新证据,庭审聚焦程序滥用第二分支辩论。

2021年4月12日,孟晚舟律师要求汇丰银行披露文件案在香港审讯。汇丰、华为及孟晚舟提前在庭外达成协议,法官颁令,孟晚舟一方可向汇丰索阅有关文件,相关文件将用于在加拿大处理美国提出的引渡聆讯申请。应汇丰要求,条件是孟一方必须“尽合理努力”不将机密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