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消灭制度要来了吗

2021-08-22 09:39:48 作者: 前科消灭制度

之前在网上就有消息传建议要取消前科,这让很多人都是非常关注的,据了解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前科人员的合法权益,那么前科消灭制度要来了吗,2021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前科是怎么回事,前科消除政策能推行吗,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前科消灭制度要来了吗

全国人大代表刘守民拟提交的《关于修改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中,呼吁适当适时扩大轻罪犯罪记录的封存范围,保障前科人员的合法权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对此有网友质疑,认为对犯罪人员的前科封存是为社会稳定埋下了危险的隐患。这种质疑是很片面的,没有全面了解。

该建议针对犯罪记录的封存范围仅限于轻罪,比如过失犯罪等偶发性的,非主观恶意性,并没有建议所有的犯罪前科都可建立封存消除制度,而且建议也提到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

我认为刘守民代表的建议出发点完全没有问题。

前科制度存在这么多年,为社会的稳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前科消灭制度这么多年来只对未成年人进行过实施,成年人的前科消灭至今没有进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前科消灭制度这么多年来只对未成年人进行过实施,成年人的前科消灭至今没有再进一步。

那么为什么针对成年人的前科消灭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呢?

我认为前科消灭制度的应限于轻罪,限于过失犯罪,并且一定需要受害方的谅解。

我国刑法有罪责相适应原则,既然犯罪分子已经接受惩罚,那么就应该给其公平平等的机会,也符合监狱改造的重新做人的原则。

另外,我们平常了解的公务员考试是广大学子的重要人生出路,但是有的岗位政审中要求直系亲属无前科记录,那这样对于考生是否有失公允呢?

不可否认,前科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尤其是对于严重犯罪、累犯等的震慑性非常大,我同样支持前科制度的存在。

但是我们社会要怎么样去接纳一个真正改过自新的人,也应该是我们探讨的问题。

前科消除政策能推行吗

应该说,对特定人员进行甄别,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需要和普遍的做法,不仅前科人员,对于其他有特定经历的人员,比如吸毒人员等,大多也建立了统一的人员信息库。

由于社会观念的因素,对前科人员,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上的偏见,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对前科人员不敢用、不愿用。导致一些有过前科的人员,后期难以就业,加之本身学历低、文化不高等因素,在大学生都难以就业的情况下,前科人员就业就难上加难,即便就业,也是一些苦累重的工作。

除此之外,比如教师法规定:受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法官法、检察官法也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此外,我国的律师法、会计法、兵役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即便是在现在一些就业门槛较低的行业,比如快递、滴滴、美团骑手等,也可能因为系前科人员,而被公司永久拉黑,被限制在行业之外。

除了就业之外,前科人员子女在入学等方面,可能也会受影响。

实际上,有一些“前科人员”,可能并没有那么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也不存在特殊预防的理由。

典型的就是醉驾人员。

醉驾入刑九年,因为醉驾而入刑的人,在全国早已经超过百万人员,而且每年还在以20-30%进行快速增长,而且大多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大多都是养家糊口的主力,很多必须以驾驶作为职业的基本要求和需要。

实际上,醉驾者大多只是危险犯,不是实害犯,没有产生实际的损害,因为一时侥幸,为了省几十块钱,喝了二两酒,被定罪入刑,如果说被判刑已经达到了罪责刑相适应,那么,要是再终身背上“前科人员”的标签,受到各种潜在的不利影响,则可能“罪责刑不适应、不相称的情形”。

还有的人,因为年少轻狂打架斗殴被判刑,出狱后,就因为前科人员的标签,则再也回不到过去,即便早已经么有了那种年少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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