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黄氏家族恶势力团伙在昌江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树立强势地位。1995年,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对十多个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从采矿到运输,从农贸市场到娱乐场所,从废品回收到摩托车电动车销售……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若干经济实体牟取巨额非法利益20余亿元,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
黄鸿发涉黑组织长期在昌江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横行霸道,为非作恶,肆意欺压、残害群众,当地人往往谈黄鸿发色变。海南省高院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8起,其中刑事犯罪53起,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这些恶劣行径给昌江地区群众带来极大恐惧,许多被害人甚至不敢报案。
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达30年而未被打击处理,致使该组织成为了当地群众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提起黄鸿发,昌江没人不怕。”曾从事水产品批发的李丹花说,2000年,黄鸿发为垄断市场,抢夺她的生意,她的儿子被黄鸿发的打手连捅六刀身亡,另外两个儿子害怕遭其毒手,被逼离开家乡。
为寻求非法保护,该组织以非法收益为诱饵,引诱、拉拢、收买当地多名党政机关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
“黄鸿发犯罪集团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黑养商、以商培权、以权护黑。”昌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琳说,该团伙用经济利益腐蚀政府官员,渗透公安以及相关执法要害部门。
随着对当地政治生态渗透程度的加深,黄鸿发逐渐成为昌江的非法权威,从基层开始扶持、培植官员,甚至有的公职人员也是该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
为坚决铲除这一毒瘤,针对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海南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同步查处公职人员充当该组织“保护伞”问题。曾先后担任过昌江县公安局局长的陈小明、王雄进、麦宏章,以及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郭祥理,昌江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敏,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等一批党员干部被调查处理。
其中,陈小明、王雄进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包庇、纵容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郭祥理放任其儿子与黑恶势力长期交往、合作经营驾校,同时为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建筑协调关系补办手续,干扰国家机关正常执法活动;周开东明知黄鸿发涉黑组织长期在昌江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然接受黄鸿发及其团伙成员的宴请、礼品,并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其违法建设、非法采砂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被查处的这些公安机关的领导以及党政干部,他们原本应该守护一方平安、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可是在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拉拢腐蚀下,置自己的职责于不顾,最终选择了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堕落成可耻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海南省纪委监委专案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背后“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的成功查处,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政治生态天朗气清打下了基础。
综合施治,提升打伞破网质效
“你好,我是来向组织交代问题的,这是我的自述材料……”2019年11月的一天,昌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迎来一位特殊的到访者。这是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后,第5位主动向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的公职人员。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7人。其中,昌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资金147万余元。
采取多种方式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推动案发单位抓好警示教育;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案后调研指导,探索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海南省纪委监委着力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