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投
互联网时代需要一个评价标准,而现行的评价标准就是“数据”。
打投,就是为喜欢的爱豆投票打榜,像新浪的明星势力榜、爱豆出专辑时的榜单打榜等。
(三)支持销量
比如杂志、新专辑、新电影、代言物品等。
从今天开始!请注意,这些“饭圈”行为可能违法!
粉丝互撕、集资应援、人肉搜索,近年来饭圈乱象愈演愈烈,部分粉丝为了偶像甚至不惜触碰法律红线。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官方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会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的整治,引发网友热议。究竟哪些行为触犯法律法规?需要承担哪些后果?和小编一起了解吧!
乱象1:刷量控评
案例:2021年2月,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留言反映,某艺人主演电视剧遭到粉丝控评弹幕,自己发些负面的评价弹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删除,只留下虚假的好评。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给出了官方回答。此举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小检说法:每当偶像艺人有新作出炉,一些粉丝便会迅速组织队伍攻占评论领地,对偶像出演作品或行为举止点赞评论,试图达到一定数量后占据评论前排,影响舆论风向。为了实现控评目的、提高账号权重,一些“养号”产业链开始产生,扰乱舆论秩序的同时挤占发表理性观点的舆论空间。利用虚假评价宣传更可能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乱象2:“粉头”集资应援、卷款跑路
案例:2017年12月、2018 年1月,某艺人后援会在某娱乐社区平台上发起专辑应援集资活动,共筹集到资金153万余元,随后该后援会“粉头”韦某私自挪用钱款,在归还了13万余元后,携带剩下钱款与母亲逃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韦某及其母亲须共同向原告返还 14万余元,以及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小检说法:各路“粉头”打着各种应援集资的幌子,引导粉丝为艺人出钱捐物、打榜做数据,然而中饱私囊、携款逃跑、谋取私利的案件不在少数。“粉头”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粉丝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和知情权,还可能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乱象3:粉圈谩骂互撕
案例:近日,某艺人赵某某的粉丝群体为了集体抵制艺人合作对象王某某,在网络上拉踩引战、宣扬抵制,两家粉丝下场“互撕”,甚至上升到攻击偶像本身,发展成为一场网络骂战。微博方对涉及艺人赵某某一方的新增清理内容633条,处置用户175个,永久禁言140个。涉及艺人王某某一方的新增清理内容679条,处置用户75个,永久禁言60个,其他账号为周期禁言。因其管理失位,造成发声引导不及时,站方决定对艺人赵某某工作室采取禁言15天的处罚措施。
小检说法:一些粉丝打着维护偶像利益的旗号在网络上掀起“骂战”,攻击其他偶像、艺人作品,甚至上升为人身攻击,此类行为不仅扰乱舆论秩序,破坏理性讨论氛围,更涉嫌侮辱、诽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乱象4:人肉搜索、网络暴力
案例:2018年9月,有媒体报道一位女老师因发表了对某网络小说的不满言论,遭该书粉丝人肉搜索及人身攻击。不堪骚扰的老师选择自杀,经抢救后脱离危险,但攻击者仍“不依不饶”,声称要找到其所在医院,与她“当面对质”。
小检说法:在粉丝骂战中,有部分网友试图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公开他人隐私,引导网友对其“有针对性”的攻击,殊不知通过非法方式获得个人信息的,可能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