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县令和知县之分?县令和知县分别起源于何时?

2020-12-28 19:20:17 作者: 为什么会有县

  今天趣前史小编为咱们带来了一篇关于县令和知县的文章,欢迎阅览哦~

  提到县令和知县其实仍是挺有差异的两个官职了,咱们也知道的,可是究竟差异在什么当地,或者说愈加详尽的差异在什么当地仍是比较难以了解的,那么这究竟有什么说法呢?下面就着这个问题咱们一起来剖析揭秘看看详细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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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许多词汇在古代是两个意思,到了现代咱们就现已相提并论,不再区分了。例如古代的相国和丞相,相国是当之无愧的百官之长,而丞相则是更倾向于“辅佐”,很明显前者的权利大于后者,而现在咱们便不做区分了。

  当然,县令和知县在古代也是有所差异的。

  我国从春秋战国开端,渐渐的由分封制转变到封建准则,由本来的分封诸侯到差遣当地官员办理当地。“县令”一词也逐步登上前史的舞台,并且在秦始皇一致我国实施“郡县制”后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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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秦汉时期,我国分为三级控制准则,即中心——郡——县层层办理。一般人口超越一万的大县长官称为“县令”,人口不足一万的小县称为“县长”,此刻的县令还归于当地官的领域,太守能够直接认命,不需要通过中心赞同。

  而“知县”一词出现在宋代,赵匡胤树立北宋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当地官员权利过大,已构成尾大不掉之势。为了加强中心集权,赵匡胤遴派中心官员知任当地,称“知县事”,也便是署理统辖一县业务的意思,官员由中心直派,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当地的权利,使得权利愈加会集到中心。

  后世的明清两朝根本沿用了这一做法,“知府”、“知州”也是此意。从宋代开端,中心对当地具有了肯定的掌控才能,当地再也没有实力与中心叫板,也使得我国封建王朝的集权进一步加大,从旁边面来说,也是保护了社会的安定与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