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述事实可见,清代内阁所把握的实权是适当有限的,其主要辅政机制和决议计划机制的重心仍在“议政王大臣会议”和皇帝身上。说白了,清初时期的内阁只能在皇帝和“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操控之下帮忙操控者处理日常政务,既不能向六部直接指挥若定,又无任何可严峻影响到皇权一致的实践权利,仅起着上呈下达的效果。这关于封建独裁下的帝国机器工作无疑是有利的。
除此以外,雍正时期“军机处”的建立让“内阁”所把握的职权又被削去了一部分。“军机处”建立今后,凡“廷寄”宣布的谕旨,不发内阁传抄,由“军机处”加封直接交兵部喜讯传送。很显着,这一阶段操控者的意思就是要将表里臣工的启奏和皇帝的密谕置内阁于局外,使其进一步从实权傍边脱离出来。正如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的一段上谕指出:“夫宰相之名,自洪武时已废而不设,这今后设置大学士,我朝亦沿用不改。然其职权,仅票拟承旨,非如古所谓秉钧执政之宰相也。”
02如果把明清内阁一致看作是一段完好的“内阁准则”开展史,那么明朝的内阁制就比如是草创阶段,而清朝的内阁制在各方面则得到了进一步的齐备。如明朝内阁在人数上既无规范的定员,殿阁名入衔又无定制,而清朝初期则为规范的“四殿四阁”,乾隆时期改为“三殿三阁”,这必定制一向连续至光绪末年“内阁准则”的吊销。
当然,除以上所述之外,从内阁大学士的人选和责任来看其实也可分析得出二者所存在的差异性。就拿内阁和翰林院两大不同的组织来说,明朝虽然建立了内阁,但实践上彼时的内阁还未彻底从翰林院傍边蜕化出来,这一点从内阁大学士的人员挑选上(大多出自于翰林院学士)也可直接得到印证。简而言之,明朝时期的内阁就比如同一种机制下运转的两个不同的衙门,二者相互之间在职能上交错难分,以至于这一时期的内阁一直没有与之相配套的部属组织。反观有清一代则刚好与之相反,内阁与翰林院可以说是被彻底分裂开来的两个不同的组织,其大学士的人选也是直接由皇帝从六部尚书、督察院左都御史傍边“特简”,这一点是明朝内阁所不能与之混为一谈的。
03品秩的不同:正五品和正一品明朝内阁不随权利的增强而提高提高品秩,而清代内阁的职权虽逐渐被削弱,但其品秩却不断得到提高。史料记载,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清代内阁大学士已由开始的正五品升至正二品,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跟着皇权的进一步强化,内阁大学士又升格至正一品,这相较于明朝内阁大学士一直停留在正五品的品秩又是一大不同之处。那么,在品秩的升降方面,同为封建王朝的明清为何会有如此大的距离呢?明显,这仍与皇权的一致性有关。在明朝时期,操控者为避免“宰相制”复燃便将内阁大学士的品秩约束在正五品以内,而到了清朝时期因为内阁的职权一步又一步地被捆绑,因而,操控者无需考虑其品秩过大然后影响到皇权。从这一角度上看,有清一代内阁大学士的品秩比有明一代更高,其实在原因无非是尽可能地让这一时期的文臣享有名义上的最高荣誉。
结语:
文章的终究,笔者以为史料《清史稿·大学士年表》中对明清内阁职权的谈论相对而言是比较客观的:“清大学士沿明旧名,例称政府,实则国初有议政处以掣其柄,雍正今后,承旨寄信有军机处,内阁宰辅名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