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土地私有准则是怎么样的?土地真的是私有的吗?下面小编为我们带来具体的文章介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而一统,强壮的秦朝疆域面积是史无前例的,那么秦朝的统治者是怎么分配给大众土地的呢?
据史书记载,秦朝土地改革大致上分为2个阶段。一是商鞅变法今后,按亩交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二是秦始皇使“黔黎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供认土地私有制。
据《史记》和《吕氏春秋》记载,秦朝土地准则大致如下:
一、商鞅变法今后,按亩交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即注重农业生产和对外战役,以农业生产支撑对外战役,以军功授爵赐予土地。一起由国家法则具体指导农业生产。
二、秦始皇使“黔黎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供认土地私有制。地主阶级凭仗这个指令,不只得以合法占有土地,并且能够用各种手法吞并农人的土地。土地被吞并的农人,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严苛条件播种豪民之田。
秦朝尽管供认土地私有,可是为了保证经济来源依然要交土地税,土地税直接上交国家(君主),所以说疆土整体依然归于国家。简言之,土地税交给谁,土地的权属就归谁。
三、根据土地税国有制强化的思路,授地后设定阡陌封疆,不许私自更动:
1、如每个农户所取得土地数量及向国家交纳的赋税持平;
2、尽力播种者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徭役(劳役和兵役);
3、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能够得到一级爵位等等。
四、秦朝还奖赏耕牛的饲养。牛耕是其时农业战略开展的首要标志。规定在每年有四、七、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给予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