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索貌阅”是隋朝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中一项用以整顿户籍和赋役的措施。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下令州县官吏“大索貌阅”,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
历史背景
公元581年,杨坚取得帝位,是为隋文帝,年号开皇。开皇初年,隋朝户口仅380万户,到大业五年(609年)增加到890万户。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户口激增了一倍有余。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隋文帝采取了“大索貌阅”这项影响深远的政策。
自南北朝以来,户口隐漏日趋严重,国家所能直接掌握的劳动力减少,而地方豪强地主占有的人口增多,严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力量。如在北方,由于规定未婚只缴半租,有的地方户籍上都不见有妻子的登录。有的豪强大族,一户之内有数十家,人数多达数万,国家赋税收入因此锐减。
内容
大索貌阅是严密清查户口的一项措施。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各州县大索貌阅,核点户口。所谓“大索”就是清点户口,并登记姓名、出生年月和相貌,目的在于搜括隐匿人口;所谓“貌阅”,则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目的在于责令官员亲自当面检查年貌形状,以便查出那些已达成丁之岁,而用诈老、诈小的办法逃避承担赋役的人。
隋文帝规定,凡出现户口不实的情况,地方官吏里正、保长、党长要被处以流刑。官方还鼓励百姓互相检举,并强令亲属关系远于堂兄弟者,一律析籍分户。通过此次检查,北方地区当年即新增男丁443 000人,新编入户籍的达1 641 500人,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壮大了隋朝的国力。
大索貌阅的内容,则是要貌定百姓的三疾状况。“三疾”按病残程度区分:部分丧失劳动力者为残疾;全部丧失劳动力者为废疾;不仅全部丧失劳动力而且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为笃疾。
据此,为免除(或部分免除)赋役负担,或享受给侍丁待遇提供依据。隋代定户等时三党五党共为一团,唐代貌阅亦按地区分成团。故貌阅百姓亦称团貌。封建国家通过团貌严格控制人民,尤其是赋役的主要承担者——丁口,为巩固封建统治,维护封建法治提供了保证。
唐代则继承隋法,把貌阅加以完善及制度化。唐代貌阅首先是通过貌阅百姓形状,以定其所报的黄、小、中、丁、老是否属实。
特点
大索貌阅,就是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是不是隐瞒了,或者报了虚假年龄。输籍定样则是在第一个的基础上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
这样,既增加了收入,也防止地方豪强和官僚勾结,营私舞弊。同时,从豪强手里将原来依附的人口解放出来,也有利于增加国家的劳动力,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的赋税包括租、调和力役几种,在隋朝,对年龄有明确的规定:三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都叫做黄,四岁到十岁的叫做小,十一到十七叫中,十八到六十叫丁,六十以上叫老。
作用
隋文帝杨坚推行均田制,整顿户籍。实行“大索貌阅”要求官吏经常检查人口,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使编户大增。和实行“输籍定样”在第一个的基础上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
开皇三年,清理出阴漏男丁44.3万人共计164.15万口。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
这些举措防止地方豪强和官僚勾结,营私舞弊。将从豪强手里依附的人口解放出来,增加了国家的劳动力,调动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国家掌管的纳税人丁数量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