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末天下揭竿而起,地皇四年(23年)二月,刘玄在南阳淯水之滨被拥立为帝,复国号汉,定都宛城。名义上恢复了汉朝统治,光复了西汉末年疆域的绝大部分地区。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政权性质
更始政权初期,绿林军首领在政权中站优势,确立谁为政权首脑的争论,以及刘演后来被杀都反映了这一点。所以,从阶级构成看,尽管刘玄是皇族出身,地主分子,并不妨碍初期的更始政权是一个农民政权。更始政权之后涌进了大批地主豪强分子,后期,他们逐渐占有了优势。此后,政权迅速衰败,由初期的农民政权转化为封建性割据政权。
中央系统
更始政权的中央政府组成沿用西汉官制,以三公九卿为基本架构。中央核心权力,基本控制在以刘玄为代表的豪强地主手中,尤其是控制在右大司马赵萌和丞相李松手中。
更始帝即位之初任命堂叔刘良当国三老,王匡为定国上公,王凤为成国上公,朱鲔为大司马,刘演任大司徒,陈牧为大司空,其余都拜为九卿或将军。
九卿是太常将军刘祉、太常偏将军刘秀、光禄勋刘赐、卫尉大将军张卬、太仆、廷尉大将军王常 、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各自分管的政务是:太长掌典礼,光碌勋、卫尉掌宫省禁卫,太仆掌皇帝车马,廷尉掌司法,大鸿胪掌接待诸侯与少数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务,大司农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饰。九卿各官的长官是卿,副职为丞;其下分设各官管理具体事务,大体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
更始帝迁都长安后任命朱鲔为左大司马,宛王刘赐为大司马,让他们与李轶、李通、王常等人镇抚关东。又任命李松为丞相,赵萌为右大司马,共同主持内政。
法律情况
更始政权建立以后,废止新朝的法律,恢复了西汉的旧律。
刘邦在入关之初的时候就约法三章,但只是临时措施。西汉建立后,刘邦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除了法律之一,皇帝的命令也起法律的作用,必须无条件执行。
大肆封王
李松与棘阳人赵萌向更始帝建议,所有功臣都应当封王。朱鲔争辩,认为汉高祖刘邦有约,不是刘氏宗室不能封王。更始帝就先封宗室,太常将军刘祉为定陶王,刘赐为宛王,刘庆为燕王,刘歙为元氏王,大将军刘嘉为汉中王,刘信为汝阴王;然后就立王匡为比阳王,王凤为宜城王,朱鲔为胶东王,卫尉大将军张卬为淮阳王,廷尉大将军王常为邓王,执金吾大将军廖湛为穰王,申屠建为平氏王,尚书胡殷为随王,柱天大将军李通为西平王,五威中郎将李轶为舞阴王,水衡大将军成丹为襄邑王,大司空陈牧为阴平王,骠骑大将军宋佻为颍阴王,尹尊为郾王。只有朱鲔推辞说:“臣不是刘氏宗室,不敢违犯王制。”推让不肯接受。于是改任朱鲔为左大司马,刘赐为前大司马,使他们与李轶、李通、王常等镇抚关东。又任命李松为丞相,赵萌为右大司马,共同主持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