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的作用都有哪些?第一个颁布罪己诏的帝王是谁?

2021-09-06 07:23:07 作者: 罪己诏的作用

  比如,避重就轻式的罪己诏。触及皇帝本质问题的事件不谈,在一些鸡毛蒜皮的,或者司空见怪的事件上做文章。最常见的就是说灾异事件,所谓灾异就是天文现象和自然灾害,中国幅员广阔,每年出现点特殊天象或灾害不可避免,这东西说多了就见怪不怪,拿这个说事,看着态度诚恳,其实没人当回事。

  再比如,故意夸大说辞,以“卖惨”的方式,换取“圣明”的形象。比如李世民,曾经在贞观二年发布罪己诏,请求上天把灾难加在自己头上,换取百姓的年年丰收。这种过于夸大的表现方式,给人一种皇帝爱民如子的感觉,其实是一种政治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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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种罪己诏,表达的是皇帝内心深处无法自拔的矛盾冲突。比如顺治皇帝,这位六岁登基,自幼母爱缺失的少年天子,是一位典型的叛逆皇帝,他一生都处于与母亲作对,与朝臣作对,与世俗作对,甚至与自己作对的痛苦中。在理智与叛逆交替的折磨中,一份份罪己诏,透露的是顺治帝个人内心的挣扎。

  还有一种被人冒名的罪己诏,即别人冒充皇帝的名义,下发的罪己诏。一般情况下,是在皇帝驾崩后,以皇帝名义颁布的诏书,顺治皇帝和光绪皇帝就被人冒名过,在这二位皇帝驾崩后,顺治帝的生母孝庄,和光绪帝的“亲爸爸”慈禧,分别以二帝的名义,发布过措辞严厉的罪己诏。

  历史上最狠的一份罪己诏出自于崇祯皇帝,当李自成攻破皇城后,崇祯留下最后一份罪己诏,宣布了对自己最严厉的处罚: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