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刚刚与未婚夫订婚,却遭到父亲吴某某的多次猥亵及强奸,11月6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陕西榆林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一审判决书,被告人吴某某系受害人父亲,多次侵犯自己的亲生女儿,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3日晚上,吴某某与亲属开车将其女儿从绥德未婚夫家接回家中。嫌女儿不听话便进行殴打,并将其拉扯到另一孔窑洞里推倒在炕上欲猥亵。4月6日晚上10点多,父女在家中因工作的事情发生争吵,吴某某胁迫女儿将衣服全部脱光,后把女儿带到西面边窑里将其强奸。4月8日上午11点,吴某某将其女儿再次强奸。
2020年5月4日早上,吴某某来到女儿的男友家喝醉后,当着男友的面将女儿衣服脱光要强奸女儿,女儿不得已将其被父亲强奸的事告诉了男友,并且向公安机关报案。据当地医院诊断的门诊病历和手腕伤害照片证明,被害人吴某某的女儿遭受性侵后企图割腕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