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男子井下作业冒头时脑门被车碾过 现场一幕吓懵众人

2020-12-03 21:39:53 作者: 惊险!男子井

8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作出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当事人王某、白某、广元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认定

涉事三方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6月28日,当事人王某驾驶小轿车沿广元碧桂园小区内设道路向小区一号门行驶,11时10分行至与大石镇滨河南路相交路口右转弯时,与在路口井内施工作业的当事人白某相撞,造成当事人白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笔录,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碧桂园小区视频,检验鉴定意见书及当事人、证人询问材料等证据调查,作出当事人王某、白某、广元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认定。

涉事三方都有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当事人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事故路口右转弯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