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厅官供养两个“家庭”疯狂捞钱
【#落马厅官供养两个“家庭”疯狂捞钱#】新闻报道汇总,日前一浙江落马厅官朱恒福案件大披露,供养两个“家庭”,入不敷出疯狂捞钱。
这位浙江落马厅官名叫朱恒福,曾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浙江省委组织部机关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随着职务的提升,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朱恒福渐渐把母亲的教诲抛诸脑后,也忘记了其“为民服务,回报社会”的初心。2015年上半年,朱恒福向相识多年的临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透露想炒股赚点钱的意愿。在朱恒福未出资的情况下,何某以炒股获利的名义将100万元转入朱恒福外甥女婿方某某的银行账户,朱恒福予以收受。
2016年,朱恒福认识了杭州某投资管理企业合伙人任某,并被她吸引。看着经济困难的任某,他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甚至起了离婚和她一起过日子的念头。于长期不着家,朱恒福对儿子有着很深的愧疚之情,并试图给他更多的物质支持作为补偿。
出于对金钱强烈的渴望,朱恒福不断以身试法。他一边和特定关系人共谋受贿,一边利用职权为儿子铺路。他供养两个“家庭”,入不敷出只能疯狂捞钱。
自此,朱恒福利用担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和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价购股、由他人支付购股款、直接收受现金等方式,收受何某等8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8万余元。
截至2021年4月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恒福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对其受贿赃款及孳息合计1443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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