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已认定是一起卖淫嫖娼案件!?

2021-08-18 17:00:00 作者: 女子称被强奸

  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予立案】近日,有网帖称“女儿被强奸,警方不立案,女儿父亲不敢抗争不作为”,并要求“追究警方及有关单位的责任”,引发媒体及网民的关注。警方为何不予立案?

  2021年3月,张某(女,24岁)到朝阳公安分局豆各庄派出所报警称被周某(男,35岁)强奸,警方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走访证人、勘查现场以及生物样本提取、物证鉴定等工作,认为张某报案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遂决定不予立案。

  该案件经由公安机关侦查,已依法认定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涉嫌嫖娼的违法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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