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苏交轩记者王瑞)近来,由于天气炎热,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开始把头盔挂在车上、放在家里……就是不好好戴在头上,结果出行路上发生事故,导致受伤。8月19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近期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为了自身安全,上路请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够救命。
案例一:
未佩戴安全头盔
发生事故身体多处受伤
△事故发生现场 江苏交警供图
近日,在苏州张家港,张某驾驶一辆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车厢内有块近1吨重的橡胶皮。当车辆行驶至事发路口时,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在路口的非机动车等候区等待红灯。
天气炎热,此时正好刮起了大风,郭某将戴好的头盔拿了下来挂在了车把手上,想凉快一会。怎料风吹来的同时,也将张某大货车上的橡胶皮刮了下来,正好砸到了郭某身上,郭某被重重地刮倒在地,满脸是血。经医院初步诊断,郭某右侧颧弓、多处肋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额部面部多处皮肤挫裂伤等,目前正在治疗中。
【交警提醒】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受到激烈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案例二:
未戴安全头盔骑行看手机
8月2日18时许,在苏州张家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宋某在距离事发地点约15米左右时,低头看手机,结果抬头就发现面前有一辆白色小车。而白色小车当时正转弯驶入加油站,只听“嘭”地一声,两车相撞。随后,宋某摔倒在地,其未佩戴安全头盔,所幸经过医院检查只是皮外伤,没有大碍。
【交警提醒】
骑车玩手机时单手把握方向,对车速控制、车距把握、驾驶方向、驾驶人视线都有影响,会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率。驾驶人精力也会分散,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将减弱,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骑行时千万不要玩手机。
案例三:
未戴安全头盔超员骑行
骑车人未达法定年龄
8月10日16时许,在盐城市射阳西环路和海滨路交叉口,一辆沿西环路由北向南行驶到路口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车与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猛烈碰撞。撞击瞬间,电动车后座女生径直被撞飞至对向一辆白色轿车的车轮下,脚上的鞋子也呈抛物线状飞了出去。
好在白车驾驶人及时刹住,避免了二次险情。据了解,当时电动自行车前面蹲着一个人,后面坐着一个人,不仅违规载人,还都没戴头盔,更离谱的是骑行的李某今年才13周岁,前后座的两个闺蜜也才14周岁。所幸三人只是皮外伤,未伤及筋骨,没有生命危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王某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能减速慢行,且观察疏忽;李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且违规载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能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最终,盐城交警认定红色小车驾驶人王某和电动车骑行人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白色小车驾驶人无责。
【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此外,在上述三起事故案例中,出行人员均未佩戴口罩。对此,交警提醒特殊时期口罩、头盔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