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
2日,#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引发关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开始实施。《问责办法》从四个方面对教育督导问责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
第一个方面:“问谁的责”,明确了三类问责对象。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
第二个方面:“谁来问责”,明确了问责主体。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
第三个方面:“问什么责”,明确了六类问责内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
第四个方面:“怎么问责”,明确了问责方式。分两种情况:针对被督导单位,主要采取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行政处罚等问责方式。针对责任人,主要采取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问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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