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价格持续走高
有人打起了小猪崽的主意
9月25日
古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
一起盗窃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盗窃6头小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6月,王某某看到猪肉价高,就想买小猪来喂养,但因其没有本钱,遂动起了偷猪的念头,想“拿”回家自己养大了出售。6月20日凌晨,王某某来到事先踩点的古蔺县双沙镇孙某某家,将孙某某猪圈内的6头小猪盗走。
同年7月3日,王某某在其观文镇的家中被侦查人员抓获,并在其猪圈内查获被盗的6头小猪。现该小猪已发还被害人孙某某。 经鉴定,6头小猪在被盗时价值人民币共计7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系累犯,且有盗窃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盗窃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事实和情节,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洋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责编 汤颂 刘笃梅 编辑 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