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加速度 企业更便利

2020-10-26 18:34:50 作者: 通关加速度

作为全国海关首批、青岛海关首个实施“两步申报”试点的海关,今年前三季度,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辖区开展“两步申报”通关业务的企业已达92家。

10月21日,烟台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批挖掘机用配件通过“两步申报”模式申报后顺利通关。“进口的货物能够实现当日报关、当日提离、当日到货,这项措施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公司总经理孙莉说。

在传统的通关模式下,进口企业在货物申报环节,需要一次性完成全部单证、所有项目的申报,海关审核完成后才能提货放行。“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实施后,从申报到提货放行平均用时不到40秒。

“两步申报”是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的一项有力举措。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为概要申报,即不涉及进口禁限管制、检验或检疫的货物,企业只需申报9个项目,确认2个物流项目即可;对涉及进口禁限管制、检验或检疫的,分别增加申报7个项目,应税的须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如果货物不需查验,即可提离;涉税货物已经提交税款担保的,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也可以提离。第二步为完整申报,企业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起14日内补充申报其他项目,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当然,“两步申报”不是“两次申报”,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申报”。

乐金电子部品(烟台)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业务的企业,主要进口所需设备及原材料,也是“两步申报”模式的受益者。“我们每月大约有30到40票报关单享受优惠协定税率,因从韩国进口货物本身运输时间短,货物到港到时往往无法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公司关务部经理隋晓霞随后算了一笔账,“采用‘两步申报’模式,无需用原产地证申明打保函交保证金申报放行,概要申报后货物即可提离,放行之后14天内补充所需单证即可,大大缩短了通关放行时间,货物减少了在港上滞留时间,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货物不会产生滞港费,每月大约能为企业节约资金2万美元,减少港口费用约2万人民币。”

据了解,在原有模式下,企业反映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短时间内拿到所有的单证,往往不能一下子完成105项申报要素,多数情况下,货物被滞留港口,大幅度增加了经营成本。海关通过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通关便利化,减少了进出口货物的口岸滞留时间,有效降低企业仓储等环节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