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春节前,成瑞龙独自流落在重庆市郊区。一天夜里,只穿一件单衣,忍着饥饿寒冷的成瑞龙,在郊区农民的草堆里熬到下半夜,进入一家储蓄所行窃,偷了一些钱。在离开进入一条小巷时,他的举动引起了一个治安队员怀疑,于是追上来问他是干什么的,成瑞龙转身便逃。治安队员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其他队员过来帮忙,在巷口拦截。刚出巷口,几个治安队员拦着成瑞龙。突然成瑞龙从裤兜掏出枪来,向其中一个治安员头部开枪。其他治安员马上扑了上来,将成瑞龙掀倒在地,几人紧紧抓住其拿枪的右手。成瑞龙右手一松,再趁机把衣服一脱,跑掉了。
1999年3月,成瑞龙辗转逃到江西信丰,1999年七八月间,又逃到大余县,发现一家宾馆防盗意识比较差,决定偷这个宾馆。晚上,成瑞龙潜入了离宾馆很近的幼儿园,进入靠近宾馆那座楼的房间,在房间里等时机。大约一小时后,成瑞龙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于是马上把门反锁,接着有人在开房门,并听到一个女孩说:“怎么开不了呢?”后来她下楼了,成瑞龙赶紧开门离开这房间。刚走到楼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来了,假意帮小女孩开门时,小女孩突然警觉,她问成瑞龙:“你刚才是不是在我的房间啊?”成瑞龙说没有。小女孩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成瑞龙开始害怕了,继而恼羞成怒,突然用手卡着她的脖子,把她拖进房内,将她强奸后杀害。受害的小女孩仅是个初二的学生。成瑞龙犯下恶行后,见对面宾馆房间的人还没有睡觉,就挨着小女孩的尸体躺下睡着了。凌晨1时多,成瑞龙溜出小女孩房间,爬上宾馆二楼。在一个没有关窗的套房床头柜上拿了个皮包,窃得两万元人民币。
2001年夏天,成瑞龙在南康县认识了一个不知道真实名字的同道中人 “小九一”,并一起在南康打家劫舍。 有一天,两人决定一同前往信丰找“长毛”,狠狠“教训”他一顿。到信丰后,找了半天都找不到“长毛”,就商量弄点钱回南康。 天快亮时,二人往县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钱人家。二人就选择靠近主路的一栋4层小洋楼下手。潜入一户人家后,发现一个房间没关门,轻推房门,见到一个大约30岁的女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里面睡觉。“小九一”在翻衣柜时发出响声,惊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见二人,发出惊叫。成瑞龙立即冲上去掐她的脖子,女主人一口咬住成瑞龙的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随即赶去,俩合力将她杀死。 这时,睡在旁边的小孩被吵醒了,放声大哭。“小九一”一刀杀了他。
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
在接受询问时,成瑞龙说道:“为了活命,我只能抢劫杀人。13年的逃亡生涯,我失去了温暖、快乐、幸福,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人性。 父母、兄妹、老婆、孩子,渐渐从记忆中远去,他们的什么名字?忘了,只记得母亲姓何。1973年1月10日,是我出生的日子。9岁那年,我进入家乡的小学读书,14岁到镇上的中学念初中,16岁就开始浪迹社会,与一班不三不四的同乡混到佛山。1993年,我刚满21岁,就因盗窃被佛山城区公安分局送劳教两年。1995年,我刚刚解除劳教,又与几名同乡绑架南海一名老板,勒索20万元,从此成为一名通缉犯。被警方通缉后,再也不敢回家了,多年来一直潜逃在外,家乡的山水、父老的容貌、乡亲的语言,已经逐渐淡忘。在逃亡生涯中,我先后换过“成遂龙”、“成龙”、“李兵”、“黄龙”、“林强”、“李辉”、“何莫许”、“周全”等十几个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几乎记不清了”。
2010年11月2日上午,成瑞龙被执行死刑,年龄3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