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哭诉被“网暴”:锤子可以杀人,谣言也可以

2020-11-14 17:57:12 作者: 曾春亮案受害

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因盗窃罪入狱的刑满释放人员曾春亮,潜入康家造成两死一伤后又杀害驻村干部的刑事案件轰动全国。

然而最近,令人费解的一幕出现了:受害者家属康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发声称,案发后,她们一家人持续遭到一些网友的网暴与谣言骚扰。

此事的最新进展是,康女士认为网暴者微博名为@摄影师老卡的是抚州市公安局民警辛某,但是被后者否认。

▲评论截图。

1.编造谣言攻击受害者家属,不仅突破人性底线而且涉嫌违法

说实话,最开始关注这一新闻时,我还以为那些所谓的网“友”,围攻的是凶手的家属,但把新闻前前后后翻看了几遍,才确认被编造谣言、言语攻击的是受害者的家属,是父母惨被杀害、孩子也受伤的几位年轻人。

梳理可以发现,这些谣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受害者家里是村霸(无凭无据);

2.说家属方面发声是为了钱;

3.说家属追问涉事办案人员不作为是狗嫌家贫,“怎么不移民去?”;

4.还有人拿“一个巴掌拍不响”理论说事:曾春亮是该死,可他为什么只祸害你家?

还是那些似曾相识的手法和逻辑。

对于这些毫无来由的谣言,康女士都一一做了回应。

比如,她的父亲是一位生意人,母亲是地道的农民,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村霸一说,不知从何而起。

另外,康女士澄清,她们只是申请了6万元的重大刑事案件受害人司法救助金。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

稍微检索下新闻,就可以看到,类似的救助案例在全国各地有很多。申请救助是被害人家属的权利,只要被害人家庭确实有一定的经济困难,他们也可以、应该得到司法救助。

无论是在司法程序上,还是社会道义上,这都是正常的,然而就是这个正常的、得到审批和发放的6万元,却被一些人莫名其妙地夸大到50万元。这已经涉嫌造谣中伤。

没有事实依据的指责,缺乏基本逻辑的谩骂,这些不仅是缺乏媒介素养的表现,也是是非观念混乱、人格不健全的彰显,更暴露了法律意识的真空。

所以,当受害人家属被无端指责、造谣中伤时,有些“指责”本身,或许已经涉嫌违法违规,希望也能被有关部门看到,积极给予警告和查处。

2.锤子可以杀人,键盘也可以

近年来,在不少热点事件中,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的场景:他们有的挥舞着道德大棒,渲染受害者完美论;有的捏造信息、夸大事实,污蔑甚至侮辱受害人或其家属。

这背后,或是出于某种目的和利益,或是被轻易地迷惑了认知、煽动了情绪。

退一步讲,当一个人父母被杀,哥哥被捅伤,孩子也受到伤害,突然遭受如此惨痛的打击,出现一些激动的情绪和出格的言行,在一定范围内,只要不违背法律、破坏公序良俗都是可以理解的。

更何况,受害者家属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仅仅是质疑为什么在曾春亮第一次入室盗窃行凶,自己几次报警后,曾春亮没有被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以至于酿成二次悲剧。

哪怕当地警方的工作完全没有毛病,受害者家属的这种“如果……就不会……”的自我安慰,也是太正常的心理反应了。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有过这种后悔和惋惜,对于这样的遭遇,哪怕没有共情和同情,也不该去苛责他们吧?

一定要认识到,曾春亮的锤子可以杀人,那些在键盘上肆意敲打的文字和谣言也可以“杀人”。

在视频里,康女士的那句“我害怕再次失去我的家人,所以我们要站出来发声”,既是恳请,也是警醒。希望那些恶意指责谩骂、编造谣言的人,能够调到良心的频道,收到这个信号。

转自: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