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而被执行人因各种原因拖延迟迟不还。昨天,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4起案件进行执行,共查扣3辆车、2套房,将对这些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偿还被告所欠债务,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场一
贷款买奔驰越野车
又将车抵押给他人
2013年8月,被告杨某向银行借款120万元用来买车,借款期限为3年,并从借款日开始计息。同年10月,被告杨某买到车后,将其名下一辆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从2015年5月15日起,杨某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17年11月13日,被告杨某尚未还清贷款。2017年2月原告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需偿还原告本金、利息、罚息、复息以及预期利息共计105万元,如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抵押的车辆进行执行。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日上午10点20分,五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来到西山区润城地下车库,依法对杨某涉案车辆进行扣押。
奔驰车被扣押
当执行人员到达现场时,车主并未在场,之后小区物管联系该车现使用人到达地下停车库,但此人并非车主杨某。
车辆使用人称:“之前他向我借了50万元,我多次找他要钱,他说他实在没钱还,就把车抵债给我了。”
随后,执行法官向该名使用人说明情况后,这名使用人才得知车辆已经是第二次抵押,因车辆并未到车管所进行抵押登记,只是手写了一份抵押证明,所以涉案车辆将继续抵押给银行。
车辆使用人听了法官的解释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将车内的私人物品清理之后,把车钥匙和相关证件交给法官。
但他不知车辆被查扣后,杨某欠自己的50多万元该如何解决。执行法官告诉他,应该带着车辆扣押清单和杨某当初给他的抵押材料到法院起诉,将债权确定下来,如杨某有其他可处置的财产,将对该使用人的债务进行考虑。
现场二
夫妻俩欠房贷不还
撕封条换锁拒不腾房
2012年3月,被告常某某和张某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将借来的41万元用于购房,借款期限为17年。借款时,两人将其位于日新商业街某老小区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
两被告开始几年还能正常还贷,2016年12月21日起便不断逾期。因多次催还无果,2017年6月原告银行向五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常某某和张某某应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利息罚息、本金罚息共计359345.14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直不还款,无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常某某开门,法院强制执行腾房。”20日上午11点30分,五华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抵押房屋,多次敲门无应答后,找来开锁师傅开门。入屋发现空无一人,家具已经被搬得差不多,仅剩少许生活杂物未收。执行员对屋里物品登记后,搬家公司开始帮助腾房。
据执行法官介绍,法院判决生效后,今年10月25日对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责令两被执行人在11月2日前搬离房屋,但是两人态度恶劣,拒不腾房,还私自撕拆封条、换锁入住,被执行人经常不在家,执行工作并不顺利,昨天法院对该案子进行强制执行。对于私拆封条行为,之后两人将受到法律处罚。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常某某、张某某未曾露面。执行房屋在腾空以后,将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现场三
抵押轿车贷款买车
之后将车抵押给他人
2013年9月,被执行人肖某某和周某某向某银行贷款49万元用于买车,贷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年利息为7.6%,并按年浮动,贷款逾期利息以所欠本金、利息之和为基数,按贷款同期执行利率加收50%计收。贷款时,两人将其名下一辆小轿车作为抵押担保。两人在偿还一部分贷款后,从2015年11月4日起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便将两人诉至五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判决,两被告应赔偿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共计215876.51元;若两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将对抵押的车辆进行执行。
20日上午11点,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执行干警在官渡区大都摩天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找到了被执行车辆。现场查扣车辆时发现被执行车辆的发动机是热的,干警便联系商场物管帮忙查找该车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