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还钱,我就住你家不走”男子强住邻居房子长达10年

2020-11-22 10:37:29 作者: “你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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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人不还款,债权人便强住债务人房子10年不走,于是双双诉至法院互不相让。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化解了这起长达10年的纠纷。

双方争议来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熊某与毛某为邻居,2009年毛某称其父亲患重病急需资金治疗向熊某借款,熊某念毛某对其父亲一片孝心,于是同意借款给毛某。截止至2010年9月,熊某共计出借给毛某近9万元款项,毛某亦出具了借条,同时将其父亲名下一套房子的产证原件及户籍材料复印件交给熊某。2010年10月,熊某得知毛某父亲已于同年7月去世,于是催促毛某还款,毛某却一直拖延不还,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熊某便搬至毛某的父亲房屋中居住(该房屋在毛某父亲去世后,由毛某和其哥哥合法继承)。2013年,毛某又以预备卖房还款需要办手续为由,再次向熊某妻子借款2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但毛某并未卖房还款,此后熊某一直居住在该套房屋中。

2019年12月,毛某与其哥哥以熊某占有其房屋,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熊某停止侵权,将房屋返还给毛某及其哥哥。法院于2020年4月作出判决,支持了毛某及其哥哥的诉请,判决生效后,熊某拒不搬离房屋,毛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就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熊某又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毛某返还其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共计13万余元。

一个占着房屋不搬,一个不肯还款,熊某与毛某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2020年10月,经法官多次沟通,最终毛某同意归还熊某借款9.5万元,并撤销强制执行申请,熊某同意搬离房屋并撤回对毛某的起诉,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