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6日,北京大兴交警对一辆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女司机刘某某不仅掩盖交通违法行为,还辱骂踢打民警,并自称抖音粉丝过百万,威胁曝光民警。记者25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被告人刘某某一审被判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大兴检察院指控并经大兴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16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大兴区黄村镇兴旺路与丽园路交叉口,因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拦下处理,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不配合交警工作并进行辱骂。交警报警后,多名民警前往现场处置警情,但被告人刘某某仍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辱骂、踢打民警。
现场情况的细节是什么?据此前警方的通报,案发当日,交警发现一辆摩托车用白纸遮挡号牌。在路口红灯时,交警下车将该摩托车拦停,并将摩托车推到路边安全处。众目睽睽下,摩托车女司机刘某某将白纸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箱。
为防止违章司机将车开走,交警将车钥匙拔下。在得知遮挡号牌扣12分,需重新学习后,刘某某坚称“不知者无罪”。
交完罚款后,刘某某开始辱骂交警,并反复质问,“凭什么拔我车钥匙?”与其同行的男子也开始辱骂交警,并叫嚣,“你铐我呀!铐我呀!铐我呀!”
在男子吵闹冲撞民警时,刘某某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上抖音吧,抖音粉丝过百万!大兴警察打人啦!”
属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支援,在将刘某某带上警车的过程中,她再次辱骂、推搡民警,在被控制过程中还用脚踢民警的腿。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6个月,可适用缓刑。
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大兴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对其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