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杭州司机发帖:人可能要死,我会不会坐牢?

2020-11-28 16:35:27 作者: 撞人后,杭州

评论区,绝大多数网友的意见都是:等定责,找律师,不要垫付,保护好个人信息,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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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理应承担全部/大部分责任“ 这一想法已然是误区。从一些实际案例中可以窥探出不少变化。

2018年3月31日,浙江温州,一辆货车在高架桥上行驶时,与一辆逆行电动车迎面相撞,电动车上两人被撞飞,驾驶人死亡,另一人受伤。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车上二人未戴安全头盔,且均喝了酒,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15mg/100ml。此外,经第三方鉴定,涉事电动车超标,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即机动车),但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调查还确认:货车驾驶人不存在酒驾、超速等行为,事故发生时也采取了打方向和踩刹车等合理的规避措施,在该事故中没有过错。最终,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弱势群体”的说法显然已经站不住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也不能成为挡箭牌。

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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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