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建委通报,因违规转租公租房,两位承租人被分别处以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据介绍,承租人王某将承租的阅园四区公租房转借给他人;承租人岳某将承租的位于康润家园公租房转租他人。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房管部门决定:对王某罚款2.1万元,责令王某家庭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停发租金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记入不良信息档案;对岳某罚款3万元,责令岳某家庭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停发租金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市住建委表示,公租房作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担负着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的艰巨任务。市住建委始终高度重视公租房入住后的使用监管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大对公租房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违规使用行为。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 赵莹莹
流程编辑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