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烟台日报-巨细新闻
巨细新闻十二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张国忠 拍摄报导)日前,招远市罗峰大街辖区青年女后代某由于酒后滋事袭警后,只是7天时刻就被招远市公安局刑拘直诉而取得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孙某袭警滋事案子也是招远市公安局成功处理招远首起刑拘直诉案子。
十二月初,招远市罗峰大街某小区女子23岁的孙某,当晚孙某与男友在一餐厅吃饭时同邻桌用餐人员产生胶葛。孙某报警后罗峰派出所民警前往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孙某又打电话叫来刘某,刘某抵达现场后欲殴伤与孙某产生胶葛的邻桌男人,被民警阻止,此刻孙某上前阻止并拉扯民警,将出警民警脸部抓伤,随后民警将孙某与王某某操控并带回派出所进行问询。
随后,招远市公安局当即安排法制、刑警等部分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孙某构成波折公事罪,事实清楚,依据充沛,且孙某认罪认罚,契合《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处理刑事案子的若干意见(试行)》中规则的刑拘直诉条件。
仅用2天时刻,招远市公安局将案子侦办终结,移诉至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并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活跃的交流和谐,加速推动案子的速裁速决,终究该案于十二月十日下午判定结束,孙某因犯波折公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当庭悔罪,表明不上诉。
现在,悔之不已的孙某现已开端服刑。
招远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案子处理过程中,从公安机关的案子定性、立案、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检查申述,到法院开庭和判定仅用7天时刻,在严厉依法实行各类司法程序和有用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极限地削减了案子的流通程序,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功率。
法令链接
什么是刑拘直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处理刑事案子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则“刑拘直诉机制是指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的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惩罚的案子,案子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赞同,对其拘留后能够不再提请检查批准逮捕或许改变强制措施,在侦办终结后直接移交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结侦办、申述、审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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