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乡村版讯(记者秦名芳通讯员吕志国)十二月25日,安阳市公安局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捕获的偷盗室友支付宝现金的邓某某,因涉嫌偷盗罪被同意刑事拘留。
十二月24日,安阳市公安局曙光路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月,其支付宝账号屡次被盗刷,怀疑是同寝室室友邓某某所为。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张士江、李景攀立即对李某的支付宝账号及其银行卡买卖明细进行查验,并固定依据,终究确定确系其室友邓某某盗刷,遂将邓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邓某某本年19岁,他和李某、刘某某同是安阳某工作学院学生,同住一个宿舍,三人联系不错,相互之间都知道对方的手机屏锁和支付宝暗码。十一月中旬、十二月初、十二月13日,邓某某趁室友李某熟睡之时,悄悄拿起其手机先后3次登录李某的支付宝账户,先后盗刷1500元。别的,邓某某还自动告知了9月下旬,以相同的作案手法盗刷室友刘某某支付宝现金220元。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邓某某为了瞒住李某、刘某某,盗刷后将他们手机里的转账记载悉数删去,邓某某偷盗得来的1720元悉数用于偿还花呗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