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创业资金扶持作业
近来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示
对契合条件的 17位 创业人员
进行一次性创业补助
详细公示如下
↓ ↓↓
德宏州一次性创业补助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效果,切实做好创业作业,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舞创业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厅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鼓舞创业促进工作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告诉》(云人社发〔2009〕13号)文件要求: 2009年1月1日后在我州工商部分初次注册挂号从事个体运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出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初次创业人员,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3-5人(含5人)工作的,给予初次创业人员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6人以上的,给予初次创业人员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若创业人员是具有国家教育部分认可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结业的大学生的,再添加一次性创业补助1000元。
经过县市人社、承办部分初审和实地调查,报州人社部分赞同,拟对 吴修英等17位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合计3.6万元,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细名单附后),公示时刻为5个作业日(时刻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3日—十二月29日)。
如有任何贰言,请及时向德宏州人社局公共工作和人才服务局反映。
联系人:管桢禛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2日
来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刘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