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进口食品安全吗?且看法官以案说法

2020-12-01 17:19:23 作者: 网购进口食品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公告,我国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截至目前,仅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燕窝产品允许以正常贸易的形式对我国出口,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出口食品的,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上述案件中,因涉案产品产地为越南,无论店铺以何种方式进口涉案燕窝,均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另外,国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为防病等特殊需要,还发布了一系列禁止从疫区、核辐射区进口食品的公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越来越多店铺或朋友圈违反此类禁令经营进口食品,给消费者带来重大隐患。法官提醒,国家禁止进口的食品全部没有合法的来源,消费者不要购买。同时提醒网店,国家对进口食品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不要以代购等经营模式作为逃避管理的挡箭牌。

情景三:预包装进口鹅肝酱中文标签不实怎么办?

酷爱法国鹅肝酱的方先生在一家店铺一次性购买了15罐,收货后,他想进一步了解鹅肝酱的进货来源,就对产品标签上标注的国内经销商进行查证,发现竟然无法查实经销商名称。他认为,鹅肝酱的进货来源肯定不靠谱,于是将店铺诉至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释疑:

预包装进口食品中文标签问题非常常见,而且涉诉量很大。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店铺作为销售者,应当履行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上述案件中,店铺并不了解进口食品的基本知识和产品信息,加贴中文标签的经销商信息又不实,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此种情形下,法院认定方先生购买的鹅肝酱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所谓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中给出的定义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说到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最常见、也是最易被发现的是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还有一类是漏标的情况,就是进口食品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日期、营养成分、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最后一类是标注错误的情况,这种最难被发现。

可能有人不以为意,认为“不就是个标签嘛,又不影响食用”。其实,标签非常重要,一方面能让消费者了解到产品资质信息,包括产品的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另一方面也是消费者知晓产品的配料、保质期、储存及食用方法等重要信息最直观、最有效的途径。在审判实践中,有一些标签违法案件的背后,就是不良商家打着进口食品的幌子售卖“三无”与假冒产品,因此消费者必须要保持警惕。

法官提醒,对于进口商来说,要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对进口商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重点审核,如实记录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或进口批号、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网络平台中的店铺、商家要审查进口商、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的资质,仔细查验进口食品有无中文标签、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进一步查询进口的食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食品,中文标签及检验检疫证明材料的货物品名、规格、批号是否对应等,只有把这些问题都查验清楚,才能说是履行了经营者的查验义务。

供图:IC 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