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融媒讯(刘春生 通讯员 桑鹏)近日,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人性化执法,用情理、法理说服被执行人,使其理解并自觉配合法院,主动腾空案涉房屋并交了钥匙,快速执结一起返还房屋案件。
2015年12月13日,原告岳学露购买了位于获嘉县和平路某小区房屋。2018年2月份,原告岳学露的亲戚胡某云介绍被告秦某使用该房屋。原告要求被告交还房屋,被告不予归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秦某将涉案房屋交还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的义务。
2020年11月17日,原告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过和双方的沟通,得知被执行人秦某是通过申请人的亲戚胡某云购买了涉案房屋,于2018年支付给了胡某云部分房款,并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而房主岳学露并不知情,也未授权胡某云卖房。执行干警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后,首先从情理上对秦某表示理解,但是从法理上也对秦某进行教育,向其阐明不履行将要面临的处罚,同时引导其依法另行主张损失赔偿。就这样情法并用,最终,秦某被执行干警的人性化执法所动,主动腾空涉案房屋,并将钥匙交付至法院。
2020年11月19日,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房屋交还申请人,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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