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售塑料袋上涉嫌冒用中国环境认证标志 海口龙华盛华贸易经销部被依法立案查处

2020-12-02 18:00:19 作者: 所售塑料袋上

海口龙华盛华贸易经销部在产品上印制环保图形标志及“中国环境标志”等字样,厂名厂址、标准不规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现场发现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予以现场查封,并立案调查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海南已有两家企业因为冒用“中国环境标志”被罚。

◎普通塑料制品却标“100%全降解” 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被罚100万元

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所假冒环保认证标志、伪造可降解环保塑料制品。

10月1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鹿工业园的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场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的3款一次性塑料袋的袋身均标有“中国环境标志”字样和图标,另有1款塑料袋标有“全降解塑料袋,降解率100%”字样。在现场,执法人员查封问题塑料袋共计7600个。

经查明,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过程中,未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也未取得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的认证和备案,擅自将“中国环境标志”字样和图标标注在自己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上;实际生产用的原料成分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属不可降解材料,但却在其塑料产品上标注“淀粉生物基环保袋”,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误导行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100万元的顶格处罚。

◎30多万个塑料袋均标“环境标志” 澄迈县纯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被查处

查处现场。

11月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上琼村的澄迈县纯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留意到,现场已经加工印制好生产一次性塑料袋分有红色、黄色等6种规格,大小不一,但袋子上均印有“纯塑环保购物袋”“中国环境标志”等字样,以及产品执行标准。

经调查,澄迈县纯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生物基材料制造、销售;塑料制造销售等,于2015年12月开始生产销售一次性环保塑料袋产品,共有6种规格。通过按照客户订单生产后,在省内销售。针对一次性塑料袋袋身上标注“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字样,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无法提供认证材料。据其解释称,因公司有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不知道没有经过认证,就擅自打上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字样,承认公司“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这样会违法,是工作疏忽大意了”。

对现场发现的塑料成品,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迈县纯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中国环境标志是目前市场公认的绿色产品认证标志,也是国内最为成功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之一。

据了解,中国环境标志由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简称CEC)进行认证,该中心是由生态环境部批准设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内领先的环保、节能和低碳领域的综合性认证与服务机构。

申请程序包括:企业向中环联合提交申请(申请书可在中环联合网站www.mepcec.com下载),与中环联合签订合同并接受现场检查,中环联合负责抽样并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检查和检验结果经技术委员会评定、批准后方可向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内容综合自中国环境标志微信、山东省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