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要恪守,自作聪明不行有
证件合法是条件,以假乱真不行取
安全出行最重要,明知故犯不行以
“差人同志,
为什么抓我?”
“亲,不看新闻,
不关心“大事”么?
还敢假造驾驭证?”
事端事例:
十二月3日,阿瓦提县交警大队抄获一名女子无证驾驭,竟出示假造的驾驭证。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6500元,拘留20天的处分。
十二月3日23时40分许,阿瓦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利民加气站附件巡查时,对一辆车牌号为新N****M的白色小轿车例行查看,在查看时,驾驭人阿某支支吾吾,以各种理由回绝出示证件,磨蹭良久才拿出了驾驭证、行驶证。驾驭证尽管相片和自己相符,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民警通过细心辨认发现,驾驭证的字体与公安部门一致发放的驾驭驶证字体有纤细的不同,有假造的嫌疑。经查询比对,信息显现驾驭人阿某持有的是假造的驾驭证想蒙混过关,执勤民警当即拘留车辆,并将阿某带回大队。
经进一步查询得知,二零二零年1月18日,阿某因无证驾驭被大队民警抄获并行政拘留15天。在无证驾驭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后的情况下,阿某萌发了办个“驾驭证”的主意。所以花钱托人办了假造的驾驭证,自认为能够瞒天过海,谁知仍是难逃民警高眼,没想到天道好还疏而不漏,上路便被被民警抄获。
事例剖析:
1、运用假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罚款:5000元 计分:12分
2、未获得驾驭证驾驭非营运客车的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分:《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新疆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1500元 计分:0分
运用假造驾驭证,在开车。
这真不是恶作剧的事,
差人叔叔诚心期望
这样相似的违法行为一件都木有,
但已然有人做了,
就要承当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并且是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