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了一个快递,他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寄快递的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这是黔东南州检察院申述的一同运送毒品案,代收快递的刘某某收的快递内装的是毒品。
二零二零年1月初,在凯里市某小区做保安的刘某某接到其表哥马某某的电话,托付其帮助代收一个从云南寄来的包裹,在随后的沟通中,刘某某意识到其表哥要他接纳的包裹其实是毒品,为从中获取“好处费”,又考虑与马某某系表亲联系,刘某某便赞同了马某某的要求。
随后,刘某某把自己上班的地址提供给马某某用作接纳毒品快递的收货地址,1月19日,涉毒快递抵达凯里后,刘某某即依照马某某及寄毒人员张某的组织,到其上班的当地从快递员处获得藏有毒品的快递包裹,在预备将涉毒快递交给潘某某的进程中被公安民警捕获。
公安机关从快递中抄获毒品海洛因1300多克。
黔东南州检察院检查后,办案检察官向刘某某等3名被告人送达了《认罪认罚从宽准则奉告书》,结合案子状况进行了充沛的释法说理,三名被告人均表明认罪认罚。
在依法检查依据、确认现实基础上,黔东南州检察院环绕怎么确认量刑与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展开了量刑洽谈作业,结合犯罪现实和各被告人具有的量刑情节,终究对三被告人提出了8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量刑主张。
十二月8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宣判:刘某某在明知快递包裹内系毒品的状况下帮忙别人施行运送,构成运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两名被告人潘某某、马某某因犯贩卖运送毒品罪、运送毒品罪,别离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来历: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