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押金、赔礼道歉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20-12-14 17:19:04 作者: 退还押金、赔

图为宣判现场。张林虎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十二月14日电 (记者 张林虎)14日,内蒙古自治区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被告内蒙古小哥出行轿车租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哥出行”)向顾客交还押金,将收取而未交还的押金向其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交还押金的顾客公示,一起宣布赔礼道歉声明。

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小哥出行”经过APP向顾客供给互联网租借服务,顾客运用同享轿车时,需先下载手机APP进行注册,并交纳1000元押金。

二零一九年5月24日,“小哥出行”APP发布事务调整告诉,标明要暂停分时租借事务,公司正在筹集押金,估计1个月时刻逐步交还到用户付出账户。与此一起,内蒙古自治区顾客协会(以下简称内蒙古消协)连续收到顾客押金未交还的投诉。

截止到二零二零年十月29日,内蒙古消协共收到594名顾客投诉,触及未交还押金、存款余额、VIP金额、稳妥垫支、广告费欠款等算计59万余元。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小哥出行”未能依照约好准时交还押金,其行为既损害了已知顾客合法权益,亦对潜在顾客的合法权益构成危害风险,其侵权行为冲击了顾客的消费决心,破坏了诚信运营的市场秩序。依据法律规定,应承当中止损害、扫除阻碍、消除风险、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该案审判长何玉山表明,内蒙古消协在本公益诉讼中代表的是不特定顾客,并不影响个人顾客向“小哥出行”另行建议权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