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业主反映成华区一小区停车费用高昂 区市场监管局回应

2020-12-17 05:59:36 作者: 成都业主反映

十二月7日,一位业主在麻辣社区《大众呼声-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物业未与业主交流就开端收取泊车位租金及办理费,且费用昂扬。留言收到成华区商场监管局回复。

网友表明:"我是成华区恒大中心广场业主,十二月4日下午五点钟小区物业贴出告示开端收取泊车位租金及办理费。可是恒大中心广场的物业并没有了解周边小区租金价格及办理费,也没有与小区1300多户业主进行交流,所告示租金及办理费是周边小区费用两倍。小区业主屡次去物业中心寻求处理,物业中心一向推托,物业中心办理人员也一向联络不上。面临物业中心‘霸王条款’,业主们苦不堪言,期望相关部分能处理问题,保证弱势群体利益。"

十二月14日,成华区商场监管局就网友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第一条规则:"自2015年2月1日起,铺开已具有竞赛条件的以下7项服务价格,实施商场调节价",第七项:"住所小区泊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泊车服务企业承受业主的托付,依照泊车服务合同约好,向住所小区业主或使用人供给泊车场所、设备以及泊车次序办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则:"商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拟定,经过商场竞赛构成的价格"。

住所小区泊车收费实施商场调节价后,包月泊车和临停收费规范由开发商自主拟定,泊车服务收费由物业办理公司自主拟定,车位租借收费和泊车服务收费两边按合同约好履行。如两边仍有泊车收费对立胶葛,可向属地大街、社区请求建立渠道调停,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保护本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