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吕亚南)酒后驾车产生事端,后又找人“顶包”,无疑是错上加错。日前奉贤区检察院对两名男人提起公诉,他们妄图靠“顶包”来隐秘酒驾现实,以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成果被警方识破。
二零一九年9月13日下午5点多,齐某在家刚吃过晚饭,接到了朋友叶某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叶某十分着急地告知齐某:“我喝了点酒,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路旁边的护栏,你从速过来一下”。齐某立马骑着自己的电瓶车赶到了叶某指定的地址。叶某先是让齐某联络一家修车厂,想让修车厂来拖车,没想到,修车厂没有拖车。“那只好联络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有免费拖车”,齐某说,“可是我喝了酒,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的话,保险公司不会补偿,你来打吧,就说车是你撞坏的”。齐某知道叶某想让他协助顶包,想到二人是多年老友,毫不犹豫地容许了,打电话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让他先报警,警方立案后保险公司才会出险。所以,齐某就用自己的手机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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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到来之前,叶某就把事端产生的具体情况和进程告知了齐某。民警抵达后,齐某依照叶某事先说好的告知民警自己是驾驭员。可是经过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叶某才是案发时的驾驭员。经判定,案发时叶某血液内乙醇浓度为1.08mg/ml。
违法嫌疑人叶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后又指派别人作伪证,其行为已别离冒犯刑法,涉嫌风险驾驭罪、波折作证罪。而违法嫌疑人齐某明知叶某是违法的人还作假证明庇护,其行为也冒犯刑法,涉嫌庇护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二人提起公诉。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明,顶包可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冒犯刑法的违法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则:以暴力、要挟、贿买等办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许指派别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则:明知是违法的人而为其躲藏场所、资产,协助其逃匿或许作假证庇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