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师从名门、德才兼备的国某,是北京某闻名高校博士研究生,在亲属和朋友眼中,他是高学历、高素质的“音乐文人”,前途无量。
以下为该工作的具体原委:
工作起于18年十一月,该校硕士林某(女)偷拍学生洗澡被发现,经查询发现其运用的手机壳等设备是国某供给,此外国某与林某还共享了数十段偷拍视频。
这次的偷拍工作,彻底改变了国某命运,校方将国某开除学籍。
而国某以为校方处理自己过重,向北京市教委提出申述,要求将“开除”改为“处置”,被拒绝后。国某转而把北京教委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依据现实与资料,以为高校肩负着民族复兴的期望,是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作开除决议正确无误。
且近来从网上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来看,二审法院又驳回其诉求,保持一审原判。
网上发布判决书截图
不管学历怎么,社会地位怎么,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循做人的品德原则与根本操行,不能由自己的愿望歹意开展,损伤别人、蹂躏法令!
国某曾是一名优异的学生,进入闻名高等院校学习,消耗名贵资源承受公共教育,本应当倍加爱惜,提前成才,报答社会,可是他违反了社会原则,孤负了教师、家人、朋友及大众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