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过十几年的开展,目前我国出产电动平衡车的企业现已将近1000家,首要会集在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
专业人士介绍,我国电动平衡车年产量尽管高达400万辆左右,但整体质量水平一般,产质量量良莠不齐现象杰出,体现在价格上差异也十分显着。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商渠道上出售的电动平衡车,价格最低的只要两三百元,最高的上万元。
专业人士告知记者,电动平衡车的要害部件首要有电池、控制器、电机和充电器,各家供货商的价格差异巨大,比方电池,廉价的仅要十几元,价格高的可达500元左右。要害部件的价格差异,对出产工艺并不杂乱的电动平衡车来说,往往对成质量量产生直接影响。
上海市商场监管部门安排的这次电动平衡车检查成果印证了专家的观念。在检查的20批次样品中,600元以下的10批次,仅1批次合格,合格率10%;600至1500元的6批次,2批次合格,合格率33%;1500元以上的4批次全都合格,合格率100%。
我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七十四条规则,行人不得在路途上运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东西。这就意味着,既不归于机动车也不归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东西性质的电动平衡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路途以外的运用场景运用。
但是在查询中记者发现,一些品牌的电动平衡车出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却以“代步”“出行”等含糊词语,宣扬产品的运用功用。
专业人士以为,商家的误导,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不少不知情的顾客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出行的交通东西,然后导致了一些不该有的交通事故产生。
平衡车不是“代步车”
切勿随意“上路”
其实上一年,中国顾客协会就发布过消费警示:电动平衡车产品特点不清晰,不妥运用危险大。清晰来说,它既不是玩具,也不能作为交通东西。但现在在出售渠道搜一下,依然看到“出行”“代步”这样的误导词。
针对这种热销产品的特殊性,能不能要求企业在出产出售过程中,把运用危险在明显方位以明显的方法标示出来提示顾客,假如误导顾客就该遭到严惩,由于这种误导可能以生命健康为价值。
(来历: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