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去年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321.6万家次 查处问题2.9万个

2021-02-25 15:20:53 作者: 农业农村部:

六、重庆市永川区农业乡村委员会查办刘某某出售运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增加剂的农产品案

二零二零年3月,重庆市永川区农业乡村委员会接大众告发,称重庆市明高食物有限公司禽类屠宰车间工人运用不明物质浸泡白条鸭。法律人员当即赶赴现场查看,发现屠宰车间中已宰杀完结的一批白条鸭身呈不正常黄色。经查,当事人刘某某在重庆市明高食物有限公司承包了一个禽类屠宰车间,从事禽类宰杀、加工,其供认运用标称“复配食物增加剂复配着色剂配方3”对白条鸭进行浸泡上色,并方案将上色的白条鸭销往重庆城区。其运用的增加剂有用成分为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永川区农业乡村委员会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责令当事人当即改正,对挂号保存的白条鸭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未实行监管责任的重庆市明高食物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七、江西省赣州市农业乡村局查办刘某某未经定点违法屠宰生猪案

二零二零年5月,赣州市农业乡村局联合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在蓉江新区展开法律查看,发现刘某某在坐落潭东镇高坑村生猪饲养场内私设生猪屠宰点,当场抄获涉案人员5人,已屠宰的生猪2头(299.7公斤),杀猪用刀7把、丁字钩6个、挂钩6个等屠宰东西。经查,当事人刘某某在二零二零年4-5月,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按其实践出售价格核算,不合法运营数额达12万余元。赣州市农业乡村局已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八、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农业乡村局查办张某某屠宰灌水牛、出售灌水牛肉案

二零一八年底,三明市尤溪县农业乡村局收到告发,在新阳镇有私宰灌水牛现象。法律人员经摸查核实后,随行将头绪移交公安,并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合作公安部分一举摧毁该私宰灌水牛窝点,当事人张某某被刑事拘留。经查明,张某某自2017年十月起在尤溪县新阳镇池田村池田坂18号路旁边建立的屠宰场所私自屠宰活牛,为不合法投机,用水管刺进牛体内灌水增重后再行屠宰出售。至案发之日止,出售金额算计33.4万元。二零二零年5月,张某某因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4万元。

九、山东省菏泽市农业乡村局查办菏泽荣达王八饲养有限公司在乌鳢饲养过程中未依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运用规则运用兽药案

二零二零年7月,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查验中心对菏泽荣达王八饲养有限公司饲养的乌鳢进行抽样检测,检出停用兽药氧氟沙星。菏泽市农业乡村局敏捷安排法律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饲养的乌鳢鱼苗购自济宁,但未向供货人索要发票及相关查验合格证书。二零二零年8月,菏泽市农业乡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山东省农业乡村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行规范》有关规则,责令当事人对饲养的3000公斤乌鳢进行无害化处理,罚款人民币1万元。

十、辽宁省本溪市农业乡村局查办于某在鳟鱼饲养过程中运用禁用化合物案

二零一九年8月,本溪市农业乡村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成果,对草河掌镇于某运营的鳟鱼饲养场展开监督检查,检测发现其饲养场2-6号养鱼池中鳟鱼体内含有禁用化合物孔雀石绿。二零一九年9月,案子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现在,被告人于某犯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4060元依法没收,一起于某被制止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食物出产、出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