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17岁男生反击猥亵少女者”案当事人、17岁男生王某处得悉,近来,河南焦作警方以涉嫌成心伤害罪,将该案移交检方审查起诉。
据此前报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9日清晨,河南焦作,女生佳佳(化名)遭到男人和某豪猥亵,17岁男生王某将佳佳带离时,和某豪追上来,朝王某脸部打了一拳,王某还手,致使和某豪鼻子破坏性骨折。案发后,两边就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达到共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15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对王某执行逮捕。
此案经媒体报导以来,王某反击猥亵少女者、致使对方受伤的行为,是否构成拔刀相助及正当防卫,引发言论广泛重视:
这样下去还有人拔刀相助吗
工作原因是王同学维护正义,协助女人免受损害,出手条件是他先受到了坏人击打,莫非这样也要被科罪吗。这个社会现已很冷酷了
拔刀相助今后都成为贬义词了
莫非不该该是拔刀相助被奖赏?
所以…需求拔刀相助吗?或许敢拔刀相助吗?我有些害怕和利诱!
阻挠违法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拔刀相助都违法了吗? ……
针对媒体报导状况,二零二零年十二月30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状况通报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现已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复查成果。
法令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委屈一个好人,等候最终的调查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