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文家碧便在自己家里收到了朱晓飞的现金。她从袋子里,拿出3扎捆着的人民币总计3万元,分给罗晓娟。
此外,文家碧还得到幼儿园一定比例的股份分红,一次6000元,一次1.4万元。
某建筑公司老板金伟也以同样的方式拿到了省红十字会对岳源小学的捐建项目。作为回报,金伟在文家碧家的楼下塞给她一个装着10万元现金的纸袋子。
资料显示,汶川地震后,截止到2011年3月底,四川省红十字系统收到了60多亿的捐资。它们分别来自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直接拨入、兄弟省份的转入和直接募集。四川省红十字会系统利用大部分资金开展了援建项目,据统计,总计实施援建项目4630个。
此后的一两年内,在“赈灾家庭包”采购业务上,文家碧暗示让特定的公司中标,收到好处费55万元;她将《灾后重建志》、《人道》杂志交给文某承办发行,从而定期收取本不应存在的“审稿费”13.05万元。
多位中间人在对检方的证词中亦表示,文家碧经常谋划控制招标工作,并暗示招标的利润空间大,只有找自己熟悉的人来中标,“我们才可以捞点好处”。时任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喻欣称,他会拿走其他参与投标企业的资料、样品,以帮助文家碧暗示要关照的企业。
为了让红会资金“营利”,文家碧选出了定期存款利率最高的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安排下属将6100多万红会资金存入,并借机收取银行的好处费35万元。
文家碧所谓的“营利”收入,最终进入的是她的私人账户。
据反思手稿,文家碧多次称受贿的缘由为“去北京出差,协调关系”。文家碧称,她也像行贿她的人一样送出礼金,争取到了一些项目花落四川。她在看守所写的反思手稿就提及,2011年,进京汇报,用纸袋提着材料和设计图一本,下面用报纸包了3万元人民币,放在一位领导的办公桌下面。
但对于文的上述说法,法院在判决时并未认定。
“几年中,争取到位资金数十亿元。”文家碧在自述中称。她认为自己错把违法犯罪当成“人情往来”,并坦然处之。
新京报记者梳理文家碧的十三项受贿事实发现,最高的一笔为183.04万元,分8次索取,最低的一笔为5万。
判决书上披露,省红会注入资金的卫校开学,文家碧打电话祝贺,当天下午便在办公室收到了校长的20万元现金。
2011年至2012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启蓉向文家碧推荐了该公司的理财产品,吴启蓉许诺“会感谢她”。随后,文家碧将省红十字会资金购买了1.592亿元的理财产品,先后4此收到吴启蓉共计74万元。
犯罪当成“人情往来”
在一封写给省领导的信中,文家碧表示,她套取的资金大多因灾、因职工利益和红会工作的协调,而她贪污的大多数款项也用在了这些地方。
“汶川地震后的灾后重建时期,社会风气不好,红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当时的条件下,因公送礼成为不可少的事,这是事实。”文家碧称。
在看守所的反思手稿里,文家碧一条一条地列出了每一笔款项的具体去向。据她称,她曾为争取总会未被处置的3亿多捐款拨给省备灾中心仓库等,而向相关人员送出礼金。
文家碧举例,汶川地震三周年活动事宜,实际总共支出9万元;2012年,为了举办四川红会百年庆典活动,计划向全国征集100多名书画家捐赠100幅作品,协调活动支出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