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位施暴者刘昊的家长则态度冷漠,让5名孩子的家长选择报警。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负行政处罚责任,只有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才负刑事责任。
“10月12日孩子们被安排进行的伤情鉴定,距离受伤已经隔了十几天,小孩代谢比较快,伤情经治疗后好的差不多了,最终均被鉴定为轻微伤。”小亮父亲王海鹏说,警方给出的结论是“行政拘留不执行”,让我们走民事诉讼途径。
后来,王杰父亲总共只赔偿了6.5万元,剩下的就说无力赔付了,刘昊家长则一分钱都没掏过,现在也联系不上了。
除了对方家长的冷漠态度外,学校的态度也让5名孩子的家长难以接受。
在教练带队离开后,五个孩子由于缺乏看护,教练还让刘昊和王杰帮着照看。而刘昊和王杰的施暴行为长达四五天,直到9月29日教练归队后才停止。
“等到我们送孩子去医院了,学校才紧张起来。不过,学校后来只是报销了孩子的治疗费和家长的住宿费,关于赔偿、责任等相关问题,家长们找学校协商过多次,但学校一直久拖不决。”小凯的母亲乔启珍回忆说。
根据家长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河北省体育局体举柔中心一位负责处理此事的李主任曾表示,学校一直没有逃避责任,也希望在不违规情况下,通过正常渠道让孩子得到更大经济补偿。
李主任说道:“(赔偿)这块得需要省财政资金支出,我们单位得有一个程序上、具有法律效力的东西,类似判决、仲裁、调解等书面文件,(资金)得有这么一个出处,这事情才能进一步推进下去,我们不反对你们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3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称,5名孩子的主教练王文超表示,两名施暴者已经被要求离队,目前已有4名孩子回到队内训练,心理老师每周也都会介入。
3月15日晚,新华社报道称,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管理中心15日就此事发布通报。
通报称,事发后,中心一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两名涉事运动员给予停训处理,对相关教练员及管理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二是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训练场馆、宿舍区监控设备。三是将涉事运动员家长请到一起多次协商,双方家长未就赔偿条件达成一致,遂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第一时间受理,涉事双方家长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潘珂骅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但有关部门还是应当从源头抓起,杜绝其他更加严重的后果出现,使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远离霸凌。
(为保护受访者及未成年人隐私,乔启珍、王海鹏、刘昊、王杰均为化名)
【综合:新时报 红星新闻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