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瓯海新闻网3月1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瓯文 记者 张心怡 陈伟超 实习生 徐越跃)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瓯海法院调处了一起因就餐吃出一根毛发的消费维权案件,最终该菜品免单,店家赔款1000元,消费者撤诉。
2020年10月,张某在温州一商圈餐厅就餐,食用鱼头时,发现菜里有一根不明毛发。张某称其随后将毛发夹出放在菜单上,并向店家反映这一情况。哪知随后来的店员未经同意销毁了证据,这令张某十分愤懑,立即向市监部门投诉,要求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店家表示不认同,转而提出赔偿1000元代金券,后因无法谈妥双方调解失败。最终,张某诉至瓯海法院。3月15日,该案原定开庭审理,后经庭前调解,店家表示愿意赔偿,张某也表示可以撤诉。
法官陈淑雅认为,一根头发丝引起一场诉讼,并不是小题大做。消费者在接受餐饮服务时,如果发现餐品出现不明异物、小昆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时,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如遇到此类情况,应首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可以提出相应合理的退款和赔偿要求;其次,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消协、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帮助协调;最后,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她表示,协商处理是消费者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也是最快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权利受到侵害之时,消费者要做的首先是保留好证据与小票,其次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吃这个“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