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随手拍”职业化,各地踩下“急刹车”

2021-03-19 14:40:54 作者: 防“随手拍”

据央视报道,2004年3月,广州交警根据群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片,认定某车主有违章行为,对其处以100元罚款。随后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上诉,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终审裁定车主胜诉。最终,广州警方不得不叫停“随手拍”。

2010年3月,武汉推出市民举报违章有奖举措仅半年,警方就收到市民拍摄的交通违章记录超过百万条。经警方确认,有效并给予奖励的有10.7万多条,警方付出200万元奖金,有50人领取的奖金超过万元,然而全市的交通违章量却没有下降。据估算,200多万元足够安装40个高清电子眼,基本可覆盖一些违章现象多的路口。最后,武汉叫停了“有奖拍违章”活动。

目前,各地的奖励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是直接给予现金奖励,而有些地区则是积分奖励。

防职业化 各地设奖金上限

防止成职业,各地设奖金上限。例如河北沧州市,举报人虽可随时通过“随手拍”上传摄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但同一举报人每月计入奖励的次数以10次为上限,也就是说,每个月最高可获奖金100元。

针对网传的“北京交警将针对举报提供最高3000元奖励”的消息,交管部门表示,目前,北京交警针对交通违法举报的奖励计划还在进一步研究中,相关消息为谣言。

专家: 应以精神鼓励为主 避免职业化

对此,北京大学电子政务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杨明刚在接受生活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手拍”已经成为一个公共关心的问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或监督是一个很好的途径,是弥补城市治理短板的必由之路,但是应坚持“透明”“公开”“公益”的原则。

杨明刚指出,某些执法权力如果以服务外包让渡方式操作,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就容易走样,也会背离初衷,造成新的问题。群众“随手拍”只是提供线索,但最后的裁定则应是由相关执法部门做出,这个界线务必清晰。

同时,他建议,对热心参与城市治理“随手拍”活动的民众,应以精神鼓励为主,避免出现职业“随手拍”。市民通过“随手拍”参与城市治理活动,应严格遵从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应对“随手拍”进行详细讲解和宣传,确保参与的公众不在该活动当中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其他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