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警方召开发布会,公开案件调查结果及证据。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3日消息(记者梁振文 钟瑜)近日,有临高市民反映,2021年2月24日17时11分许,在临高县东英镇凤潭村路段,一辆皮卡车撞到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后逃逸。报警后,临高县公安局立即出警赶赴事故现场调查。
3月23日,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交通事故案件基本情况后,依次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
据了解,2021年2月24日17时11分许,在临高县美临线凤潭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时恰逢有一辆皮卡车由东英镇往临城镇方向行驶途经事故现场,因此周边群众误以为该皮卡车是肇事逃逸车辆,立即报警称为逃逸事故,临高县公安局立即派警赶赴事故现场。当日下午18时许,报警所称的皮卡车和驾驶员被查获。事发后经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鉴定等大量工作,结果是群众报警所称的皮卡车与事故车辆没有任何接触。
根据临高警方调查取证,驾驶员王某涉嫌严重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符某沿临高县美临线由临城镇往东英镇方向行驶,至凤潭村前路段时,先后碰撞到前方同向两辆正常行驶的二轮电驱动轻便摩托车,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三人受伤及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排除了皮卡车(未发生)与二轮摩托车、二轮电驱动轻便摩托车刮擦的痕迹。”临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高级事故处理员吴小军介绍。临高警方也于近日向社会及当事发布调查结果,警方还告知事故当事人和家属,如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此事,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临高县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并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事故发生后,临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也申请了交警总队交管处事故科民警到现场指导调查。省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不能仅凭人为推断,要在对事故现场及涉案车辆等进行科学检验鉴定的基础上,依法固定证据,认定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人。请相关当事人、家属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调查处理,秉公执法不要传谣信谣。交警总队将对该案件的调查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也欢迎当事人家属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调查、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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