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王由等19人结成团伙,打着帮人解难的幌子,专门下套、挖坑,骗人房产,干尽坏事。当扫黑除恶“扫”到他们头上时,刘龙、王由的“好日子”到头了……
耀武扬威的时候,刘龙、王由没想到会有被惩罚的一天。2020年9月28日,当19辆警车载着他们及17名同伙开进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某训练基地即将交付审判时,当他们看到公诉人走上公诉席,将对他们的犯罪进行指控时,这19人终于明白,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自此,河北省首起房贷型“套路贷”涉黑案件的庭审拉开了帷幕。
一次贷款引祸上门
刘龙、王由给人挖坑的事多了,如果不是发生郑前南案件,或许这个盖子一时半会还揭不开。
郑前南平时做点买卖,收入还行,日子过得也算殷实。2016年9月,郑前南谈好一笔生意,急需60万元周转资金,但当时他手头没钱,无奈之下,他想起了以前认识的一个“社会人”韩若东,他知道韩若东跟一个叫王由的人很熟,而王由是专门做私人贷款的。
几经协商,王由提出了条件:贷款可以,得用房子抵押。怕郑前南想太多,王由补充说:“走个手续而已,还真能要你的房子?”随后,郑前南就把位于保定市竞秀区隆兴中路的一套房产抵押给王由。2016年12月,王由等人瞒着郑前南,找关系办理了委托公证,公证书明确写着,郑前南授权王由处置位于隆兴中路的这套房产。
2017年1月,王由等人又在郑前南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委托公证将该房产偷偷过户到王由名下。
不久,王由等人将骗取的该房产抵押给一个叫洪来的人,并从洪来处拿到抵押款60万元,房子到期解押还款后,王由又于同年6月再次将这套房产抵押给一个叫高进的人,从高进处拿到抵押款100万元。
郑前南的这套房子被王由几经抵押,到案发前仍未解押,而他本人始终被蒙在鼓里,他所得到的,实际上只有从王由处贷到的52万余元,而且这笔贷款还有很高的利息。
郑前南从王由处贷的款被用于应付一桩生意,可惜的是,这桩生意短期内没有回款,而约定的还款时间转眼就到了。
郑前南原以为晚个十天半月还款,顶多是加些利息,但没想到,王由一声招呼没打就让他从房子里走人。
某天上午,郑前南家里突然闯进一群陌生人,他们不由分说,强逼郑前南的家人两天内搬离这所房子,有人还粗暴地向郑前南的妻子和妹妹喷辣椒水。
郑前南的母亲未能经受住这些变故的刺激,十多天后愤然离世。郑前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次贷款行为,居然成为了家破人亡的导火索。
下套做局“帮”人违约
这起案件引起了保定市公安机关的注意。为何一件看似普通的民事纠纷会发展成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以郑前南案为切入点顺藤摸瓜,很快发现这里面名堂很多。
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派员介入了这起案件,他们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将发现的线索及需要补充侦查的内容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使得案件相关证据及时收集、固定、完善。经调查,从2015年10月起,王由、张西明、韩若东等人在保定市某机关工作人员杨万同的帮助下,先后实施了多起“套路贷”诈骗犯罪。
他们常用的手段是,第一步物色“猎物”,看谁有贷款需求,然后不露声色地向其靠近,引诱对方主动提出贷款意愿。
然后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为名,用远低于房产价值的金额欺骗抵押人将其名下房产过户到他们指定的某个成员名下。
随后再将房产高额进行二次或三次抵押,所得差额用来放贷、挥霍或招募人员。第二步则是给抵押人设圈套,让抵押人中招。
常用的手法是,或从中作梗,或言语哄骗,或放慢给款,或挑刺找事,总之,让抵押人一不小心就会违约,而抵押人一旦违约,这些人便会不由分说地实施第三步,即以虚假诉讼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强行占有抵押人房产。
在王由等人“下套”的过程中,杨万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利用自己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通过提供房产登记信息等方式,多次伙同或帮助王由等人共同实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套路贷”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