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寻子15年,申聪父母能否获得“人贩子”赔偿?

2021-03-28 23:15:34 作者: 跨省寻子15

穿着紫色长袖上衣、深色牛仔裤,申军良参加了广东高院对拐卖儿童案的二审。一年前,他也是穿着这套弟弟为他买的“体面”服装,来广州增城接回被拐15年的儿子申聪。

这起牵涉“梅姨”的拐卖9名儿童案,申聪是被害人之一。一审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军良夫妇向5名被告人索赔300万元,被广州中院驳回。上诉至广东高院后,申军良夫妇提交了新的票据等证据,索赔数额调整为481万余元。

3月26日,庭审结束后,申军良与代理律师刘长在法院门口。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摄3月26日的庭审之前,有被告人辩护律师与申军良方面沟通,表示谈赔偿的前提是换得“谅解书”。这让申军良纠结了一阵子,最后他还是没答应,“如果是为了钱原谅人贩子,网友们会怎么看我?”

跨省寻子、起诉“人贩子”、养家糊口,人到中年的申军良这些年过得不容易。找回申聪后,他觉得“幸福日子像做梦一样”;可偿还债务和抚养三个儿子的压力,令他时常彻夜难眠,“全身冒汗”。

二审索赔提供新证据,一主犯已交20万元

这起被称为“梅姨案”的拐卖儿童案,二审也和一审时一样,将开庭地点安排在广州市增城区法院。3月26日下午庭审结束后,申军良心情还不错。他在法院门口耐心回答记者提问,然后与代理律师合影,身后是气派的法院新大楼——三年前一审时,增城法院还在一条小巷的旧楼里办公。

此案2017年第一次审理时,庭上庭下的申军良总是一副悲愤焦虑的面孔。那时,他被拐的儿子还不知在哪里。

被拐前的申聪。 受访者 供图申聪被拐时才1岁。那一年,申军良在广州增城一家企业务工。白天他去公司上班,妻子于晓莉在出租屋内带孩子。

出事那天是2005年1月4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书显示,申聪是被贵州人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四人联手拐走的,其中两人携带透明胶、辣椒水等工具闯进屋内,将于晓莉捆绑,强行抱走躺在床上的申聪。

此后,周容平将申聪交给老乡张维平,张维平通过中间人“梅姨”联系上买家。

儿子失踪后,申军良踏上漫长的寻子之路。

案发11年之后的2016年3月,周容平、张维平等5名“人贩子”被警方抓获,“梅姨”则至今未归案。

2018年12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被认定犯拐卖儿童罪,共牵涉被拐儿童9人。张维平、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期间,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夫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损失300万元,但广州中院驳回了他们的赔偿诉求。“被害人申某至今下落不明,其所受损失情况目前无法查明。”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还指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供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证据,诉讼请求的依据不足。

一审宣判后,申军良夫妇和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诉。

申军良、于晓莉夫妇上诉提出的民事赔偿总额为481万余元,包括15年寻子的交通、住宿、材料打印等有票据的直接损失20余万元,寻子过程的无票据开支127万余元,误工费233万余元,于晓莉精神分裂症治疗费8万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二审期间,申军良补充提交了相关的损伤、误工等产生的票据。

“被害人申聪已经找到了,并且确认了其生物学父母,所以申军良夫妇的诉讼主体不存在问题了。”代理律师刘长介绍,此次上诉补充提交了票据以证明相关损失,另外根据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虽未提供证据证明,但确实发生过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可酌情由被告人赔偿。

据刘长及多名参加庭审人员介绍,对于申军良夫妇提交的相关票据等证据,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未提出质疑。

在此次庭审之前,有辩护律师与申军良方面沟通过赔偿事宜,前提是申军良出具“刑事谅解书”。申军良经过思量后,最终没有答应。

二审时法院出示的票据表明,开庭前,一审被判死刑的主犯之一的周容平,通过家属向法院汇缴了用于民事赔偿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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