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冕宁:查处57起涉“火”案!1人被判刑 56人受行政处罚

2021-03-29 12:40:05 作者: 凉山冕宁:查

3月27日,冕宁县彝海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查获5人违规携带火源及在林区内吸烟,目前5人已被行政拘留。

经过询问,刘某某、马海某某某、阿育某某、冷则某某、拉马某某于3月27日从西昌乘车前往成都,当天16时许途经冕宁县,在彝海镇勒帕村一组路边下车,期间在林区范围内吸烟,被彝海派出所民警及时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刘某某等5人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500元行政处罚。

>>>截止28日,全县查处野外用火等行为57起,51人受行政拘留、并处罚金500元;5人因年满70周岁,法律不适用拘留,处罚金500元;1人犯放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严”字当头,露头就抓。特别是近几日,冕宁县连续查处多宗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在林区范围内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同样,冕宁县还将以最严的姿态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做到以案促防、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