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将迎来好消息。记者31日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本市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将养老床位“搬”进家门。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不收取床位费,在提升老人生活质量的同时,减轻了经济负担。
1
将养老机构床位搬到老人家中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我市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家庭为基础,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照料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家庭照护增能,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与机构床位相比,家庭照护床位不收取床位费,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养老服务机构应该为服务对象安排专门的服务人员上门提供照护服务。同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派养老护理员住家服务。李红兵介绍,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收费根据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因素收费,采取的是市场定价,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2
家庭病床将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家庭病床将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根据市民政局日前出台的《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须为具有本市户籍、居家生活,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
据介绍,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由严格筛选出的养老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市民政局还协调了卫生健康部门,将享受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老年人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提供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预约转诊、开具长处方等服务。
此外,符合家庭病床条件的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家庭病床规定进行管理,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能够提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须在二星级以上,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够建立24小时的应急处置机制,并在15分钟之内进行回应并作出处理。
3
如何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据了解,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本市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的又一新的探索和创新。2019年以来,本市在西城、朝阳、海淀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将养老床位“搬”进了家门。今年,城六区还将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李红兵介绍,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至少要满足两个建设标准,一是要进行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使老年人居家环境能够基本满足重度失能或者重度残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基本条件。二是要安装必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服务设备,以便能够及时掌握老年人的生理和生活的情况。
根据《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意愿建立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可向常住地所在区民政局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就近选择服务机构。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时,将根据需要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使居家环境能基本满足重度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件,并安装必要的紧急呼叫、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信息传输等设备。